072.嘉靖樊献科等两度来饮石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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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代:明代
位置:石天北,北向
尺寸:高160 厘米,宽110 厘米。行草,纵7行,字径10厘米
题字:大明嘉靖三十七年戊午季冬十二月十又五日,监察御史缙云樊献科邀吏科左给事中永丰郭汝霖来饮。越三十九年庚申孟春正月初五日,汝霖又邀献科来饮,时汝霖以航海待渡。献科按闽历四载,冬将别去,山川不改,光景如梭,献科因舒啸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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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:嘉靖三十九年,1560年樊献科,缙云人,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进士,时官福建监察御史。郭汝霖,字时望,号一厓,江西永丰人,嘉靖三十二年(1553年)进士,授吏科给事中,上平倭十事。奉使封琉球王,馈金不受,官至南太常卿。著有《使琉球录>、〈石泉山房集>。时郭汝霖“航海待渡”,将前往琉球国册封琉球国王。《乌石山志》录此文时,把“永丰郭汝霖”误作“宛丰郭汝霖”。
详细内容

   嘉靖三十九年,1560

樊献科,缙云人,嘉靖二十六年(1547)进士,时官福建监察御史。郭汝霖,字时望,号一厓,江西永丰人,嘉靖三十二年(1553)进士,授吏科给事中,上平倭十事。奉使封琉球王,馈金不受,官至南太常卿。著有《使琉球录>、〈石泉山房集>。时郭汝霖“航海待渡”,将前往琉球国册封琉球国王。

《乌石山志》录此文时,把“永丰郭汝霖”误作“宛丰郭汝霖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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